六治六促学习心得体会(先发部分内容给大家准备,到时以正式文为准)二、申报要求(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为中小微型企业
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统计局联合发布的《关于印发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从业人员1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40000万元以下的为工业中小微型企业
(二)已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安排的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通过其他渠道获得2013年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获得过国家工业中小企业技术改造专项支持的企业,未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前,不得申报新项目;已办理项目竣工验收手续的企业,可以申报新项目,但新旧项目建设内容、投资构成不能交叉重复;已完工项目,不得申报
(三)项目必须符合相关国家产业政策要求;按照投资管理规定进行了核准或备案,规划、环评、土地、节能评估等其他前期手续完善;项目单位银行信誉良好,企业无违法违规行为;项目建筑工程投资不超过固定资产投资的30%;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应在1000万元至3000万元之间(含),投资规模3000万元以上及1000万元以下的项目,不纳入本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四)重点支持在建项目,中央资金支持采用补助资金方式,一次性安排
补助资金只能用于土建工程和设备采购安装,不能偿还已完工程款
(五)原则上每个市及自治区农垦局上报的备选项目不超过10个
三、材料组织(一)资金申请报告由项目单位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编制或自行编制,资金申请报告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1
项目单位的基本情况和财务状况;2
项目的基本情况,主要包括建设背景、建设内容、技术第1页共3页工艺、总投资构成及资金来源,各项建设条件落实情况等;拟申请的中央补助资金用途;项目以往使用中央有关资金的情况;拟申请的中央补助资金按照项目固定资产投资的10%估算,并纳入总投资
申请专项资金支持的理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