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一局集团二公司机械化分公司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机械车辆使用成本核算工作,加大成本管理工作力度,降耗增效,提高机械车辆完好率和工作效率,在机械化施工中创造良好的管理效益,特制定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成本管理责任制是搞好成本管理的关键,应在机械单位推广应用,按照内部组织分工和岗位责任,建立上下衔接、全员参与的单机(车)成本核算体系
第三条:机械车辆是机械化施工的重要资源要素,在责任成本核算中,设备管理的重点是经济管理,对设备管理的各阶段和各环节都必须进行认真的经济分析,依靠经济手段来解决现实中存在的各种矛盾和问题,从而实现企业经济效益的最大化
同时,要加强设备的技术管理,它是提高设备完好率、确保设备施工的过程持续能力和安全经济运行的源泉
第四条:机械车辆使用费由不变费用和可变费用1两部分组成
其中,不变费用包括基本折旧费、管理费、安装拆卸转场费等规定费用
可变费用包括工资、津贴、燃料电力费、经常修理费、保险费等
第五条:单机(车)成本核算是以单机(车)完成任务(台班或实物工程量)及其安全、质量、降耗节能指标为内容,以“降低能源消耗,提高产出效益”为目的的核算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六条:分公司实行分级管理,建立分公司、基层作业队二级负责制,分公司成立单机(车)成本核算领导小组,分管领导管理单机(车)成本核算管理工作
第七条:分公司机运部门职责1、协助公司机运部门制定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机械车辆配置计划
2、依据“办法”,建立健全实行单机(车)成本核算的各种具体落实措施
3、负责受理基层作业队提出的台班产量、油材料消耗等定额的调整申请,若确需调整,则依据“附件一”和具体施工情况,在规定的范围内,实事求是地合理调整,分公司机运或相关部门将调整情况附带调整说明书面报公司机运部门核准后,方可下达给基层作业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