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远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职责为了充分发挥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共同搞好我市的禁毒工作,按照国家、山东省、烟台市禁毒委的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将市禁毒委员会成员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划分如下:市委宣传部:一、宣传党和国家、省委、省政府、烟台市委、市政府和各级禁毒委员会有关禁毒工作的部署和指示精神
二、参与制定我市禁毒宣传工作的方针、政策和规划
三、组织、指导、协调新闻单位宣传国家禁毒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禁毒知识,宣传我市禁毒斗争的成果、经验、先进典型及重大活动
市公安局:一、掌握全市毒品违法犯罪动态,研究制定预防、打击对策
二、参与、组织、指导、监督毒品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毒品预防教育、禁吸戒毒、禁种铲毒工作,麻醉药品、精神药物安全管理和易制毒化学品管制等工作,以及因毒品犯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被交付执行前剩余刑期在1年以下的和被判处拘役的罪犯的监管改造工作
三、做好吸、食毒品人员的戒毒、帮教工作
四、组织、指导全市禁毒宣传教育及每年“6
26国际禁毒日”宣传工作,并组织实施全市创建无毒社区和争创无毒城市活动
五、搞好与外地禁毒协作工作
六、承担市禁毒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市卫生局:一、负责辖区内戒毒医疗机构的设置审批与监督管理,依法取缔非法设立的戒毒医疗机构
二、对各类医疗戒毒机构从事医疗和护理工作的卫生技术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三、对经吸毒引起的传染疾病依法进行检测管理,并对治疗工作提供业务技术指导
四、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加强对医疗机构麻醉药品和精神药物的管理,规范用药,严防丢失
五、积极配合公安和司法机关开展禁毒、戒毒工作
市检察院:一、协调检察机关与有关部门和单位在禁毒工作中的关系
二、负责对毒品犯罪案件的审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和抗诉工作,以及对毒品犯罪案件涉及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利用职权实施犯罪的立案侦查工作
三、依据审判监督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