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浅谈新形势下如何加强人民调解工作人民调解属于民间调解,是化解矛盾、消除纷争的非诉讼纠纷解决方式之一
人民调解是指在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下,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以及社会公德对民间纠纷当事人进行说服劝解、消除纷争的一种群众自治活动
人民调解作为一种群众性、自治性的纠纷解决方式,是司法行政工作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人民调解制度作为社会主义民主法制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已被我国宪法和其它基本法律所确认
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主和法律制度,人民调解在及时化解民间纠纷、维护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社会矛盾纠纷的主体及类型呈现多元化,使人民调解工作也不断地被注入了新的内涵
**县紧紧围绕维护社会稳定的工作要求,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不断加强和推进人民调解组织建设,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在预防化解矛盾纠纷中的基础性作用,及时化解了大批矛盾纠纷,为建设平安、和谐**保驾护航
一、**县矛盾纠纷情况的特点20XX年1-8月,全县各级人民调解组织调解案件总数件2673件,涉及当事人6758人,调解成功2633件,调解成功率是98
5%;疑难复杂案件433件;婚姻家庭纠纷521件;邻里纠纷579件;房屋宅基地纠纷250件;山林地纠纷323件;生产纠纷83件;损害纠纷赔偿215件;劳动争议纠纷45件;征地拆迁纠纷364件;合同纠纷92件;道理交通事故纠纷5件;其他纠纷195件;防止集体上访8件;防止民间纠纷转化刑事案件8件;防止群体性械斗1件
**县的矛盾纠纷主要以婚姻家庭、损害赔偿、邻里、房屋宅基地、纠纷山林地纠纷、征地拆迁纠纷、劳动争议等类型的民事纠纷居多
婚姻家庭纠纷仍然是**县当前乃至今后相当长一段时期内所占比重最大的矛盾纠纷
损害赔偿纠纷主要为工伤(死亡)赔偿、非因工死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