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与建立容错纠错机制“一晃三年,除了村党支部换届通知去投个票、开个会外,一年到头也没有什么组织生活”这是有的农村党员特别是老党员所面临的一个“窘境”
党内生活是我们党保持生机与活力的载体、基础和保障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准则》和《条例》,更是进一步将从严治党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但是,一段时间以来,党内生活不经常、不认真、不严肃的问题比较普遍,村级干部忙于行政业务工作,“忘掉”了党内生活的情况也普遍存在
究其原因则是党内生活制度贯彻不彻底,执行不严肃
引导落实党内生活制度及规定,基层党委义不容辞,我们作为乡镇“一把手”更应该做到违规必究、令行禁止,让党内生活制度“硬起来”,自觉接受党员监督、群众监督、社会监督,才能不断提高自我约束力,防患于未然,才能把党内生活提升到一个新水平
然而党内生活制度“硬起来”,对干部进行“加压”并不代表不能容许干部犯半点儿错
还是刚才那个例子,一个老党员一年到头没有过组织生活,假如村党支部好不容易组织开展一次到异地进行党员交流活动,这时又有人会站出来说怕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之类的言语
这些表面上看是对党内生活制度保持了敬畏心,心中有“戒”,但实际上是一种误谈
我认为,对公务人员应建立一种容错机制,并出台容错免责办法,为想作为的人“开绿灯”,为敢作为的人“兜住底”
近期,在《财经国家周刊》上的一篇名为“扶贫的钱到手了,却花不出去
买酱油的钱可不可以买醋
”的文章中讲到,XX市探索整合生态搬迁、扶贫搬迁、农村危房改造等专项资金用于生态扶贫搬迁并超预期完成了预定扶贫任务
重庆的做法实际上是打了现行有关专项资金管理要求的“擦边球”,这种为实现资金效益最大化,以群众利益为出发点的“错误”我认为就应该给予免责,建立完善激励和容错、纠错机制,让敢于创新、敢于突破的干部放开手脚、迈开步子干
那么,既然要建立容错机制,如何把握尺度与“火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