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进一步提高政协民主监督实效政协民主监督是中国政协的三个主要职能之一,也是我国人民民主监督体系的重要部分
在当前新常态、新形势下,政协怎么履行好民主监督的职能,怎么发挥好民主监督在我国社会主义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成为各级政协、各级党委政府和社会民众共同关注的一个重大课题
一、政协民主监督的概念:政协的民主监督与人大的法律监督、政府的行政监督、司法机关的司法监督以及新闻媒体的舆论监督不同,这是一种通过人民政协,由政协委员及参加政协的各党派团体和各族各界人士提出意见建议的监督形式,以民主协商的方式进行的监督
其主要特点有:(一)群众监督性
由于作为监督主体的政协委员来自各党派团体、各行各业,代表各界别、各党派、各团体,因此政协民主监督不是政协机关的监督,而是一种群众监督
(二)非权力监督性
人民政协不是权力机关,也不是决策机构
政协的民主监督靠的不是权力,而是所提意见建议的正确性和准确度,也就是我们常说的话语权
这也正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独特之处
(三)协商监督性
政协民主监督是通过协商、沟通、对话的方式来实现的,是一种柔性监督,监督者与被监督者在政治方向和根本利益上高度一致,都是反映群众呼声,通过帮助党和政府解决问题来推进工作,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四)合作监督性
各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作为政协主要参加者,反映和代表着各自所联系群众的具体利益和要求,通过依托政协这个平台提出批评性意见和建议,对党委政府进行监督
这种来自党派、团体的监督,有利于推进执政党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收到“旁观者清”的效果
(五)建设监督性
政协委员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运用调研、视察、提案、反映社情民意信息等形式,提出的意见建议具备理性和建设性特点,这也是政协民主监督的突出特点之一
第1页共9页二、政协民主监督的意义:人民政协的民主监督是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通过提出意见、批评、建议的方式进行的政治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