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如何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浅谈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中如何发挥纪委的监督作用兰城街道纪工委书记张永康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
“两个责任”的提出进一步丰富了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体系,完善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格局,是新形势下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
一、纪委监督责任的内涵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包括监督的地位、对象、职责内容等方面
从监督地位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是从事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具有党内监督的权威地位和不可替代的作用
从监督对象看,纪委的监督对象主要包括党的各级领导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
从监督责任看,纪委的监督职责主要包括协助同级党委组织协调党内监督工作,组织开展对党内监督工作的督促检查;对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1权利等
二、明确“两个责任”之间的辩证关系党委的主体责任和纪委的监督责任既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二者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缺一不可
党委的主体责任主要是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中具有不容置疑的主体地位、负有不可推卸的领导责任,必须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统筹谋划,全面部署,务求实效
纪委的监督责任主要是指纪委必须在党委的坚强领导下,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三项任务”、“五项经常性第1页共4页工作”,协助党委履行各项监督职责,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切实发挥党内监督专门机关的作用
一方面只有不断强化党委的主体责任,不断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保障纪委监督地位的权威性,确保纪委监督责任的有效发挥
另一方面,只有充分发挥纪委的监督责任,协助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