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自由选择》有感——自由选择离不开政府自由选择读后感:谁在保护消费者很多人认为,市场这只“看不见的手”不是万能的,商家会利用消费者的良善和无知,漫天要价,因此,必须依靠其他制度安排来弥补市场不足
弗里德曼在此逆向地提出了一个问题
人们提出或采用的各种旨在弥补市场之不足的制度安排,是否真的能够实现其目的;或者换句话说,人们所提出的救治方案所带来的消极后果,是否真的要比问题本身带后的后果更加可取
罗斯福新政后,政府干预市场的步伐大大加快了,政府花在新老管制机构上的支出也出现了迅猛的增长,到1979年,物价总体上翻了一番,而政府的管理支出却达原来的5倍还多,与此同时,美国的经济增长也大幅放缓
管制使经济成本和时间成本大幅增加
弗里德曼研究后认为,凡质量低劣的产品,都是由政府或政府管制的行业制造出来的
凡是优质产品,都是由私人企业生产的,而它们都很少受到政府干预,或者干脆没有政府干预
他例举了美国铁路业在政府干预后的糟糕表现,而汽车业由于完全竞争,企业自由地推动技术创新,消费者受益最大
弗里德曼认为,“我们这个世界是不完善的,总会有质量低劣的产品、庸医和骗子
但总地看来,如果允许市场竞争机制起作用的话,与日益强加到市场机制上的政府机制相比,市场将能更好地保护消费者
对消费者的最大威胁是垄断-----不论是私人的还是政府的垄断
保护消费者的最有效的方法是国内的自由竞争和遍及全世界的自由贸易
弗里德曼最后呼吁
政府最好还是听任我们自由选择,让我们自己决定自己的命运
看到这,我国马上提供了一个活生生的案例
近日,央行出台《支付机构网络支付业务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拟规定个人支付账户转账单笔不超过1000元,同一客户所有支付账户转账年累计不超过1万元,理由是保护消费费的安全和权益
结果网上吐槽一片
有网友说,我父母都不管我网上消费,第1页共2页央行你管的太多了吧
有网友说,我的钱我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