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理论学习中心组工作细则(讨论稿)中心组理论学习是新时期领导干部在职学习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重要形式,是加强区委自身建设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提高领导干部理论水平、政策水平、工作水平的重要途径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特指定本细则
一、组织形式第一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成员,由区委及人大、政府、政协及纪委的有关领导同志组成
第二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组长一名、副组长两名
区委书记任组长,区委常委、宣传部部长和区委常委、办公室主任任副组长
中心组组长是学习中心组的第一责任人,负责审定学习计划
中心组副组长协助组长作好中心组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审阅学习计划,落实必要的学习经费,检查和督促各成员的学习情况
组长外出,由副组长履行组长职责,保证中心组学习正常进行
第三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设学习秘书2名
学习秘书由区委办公室副主任和宣传部分管部长担任
学习秘书的职责是负责起草学习计划,了解中心组成员学习出勤情况,及时组织学习资料、安排辅导讲座、外请专家、做好宣传报道等,完成组长、副组长交办的有关学习方面的其它工作
第四条区委宣传部负责区委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的通知起草下发,指定专人做好学习2记录,分发统一印制的个人学习笔记;负责起草、印发中心组年度计划,提供有关学习资料及录音、录像带,邀请专家学者辅导,做好学习的新闻报道,总结推广中心组学习的方法和经验
第五条区委办公室负责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每次集中学习的会场安排、人员组织
二、学习计划第六条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要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和要求,结合自身的实际,每年年初制定年度学习计划
年度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具体安排、实施办法等
第七条区委宣传部根据年度计划和不同时期的学习内容,制定好中心组学习阶段性计划
阶段性计划包括目的要求、学习内容、学习专题、参考书目、思考题等
第八条年度计划在每年年初下发给中心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