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21
13•【字号】渭政办发〔2021〕31号•【施行日期】2021
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消防管理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意见》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庄里试验区:《全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意见》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5月13日全市基层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部署要求,全面推进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有效提高火灾事故防控能力,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7〕87号)《陕西省消防条例》《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陕西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通知》(陕政办发〔2018〕12号)等,坚持“两个至上”,有效应对新形势下乡村社区火灾防控工作的新问题、新挑战,加强基层消防工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二、工作目标通过“抓基层、打基础、补短板、强弱项”,打通基层消防治理的“最后一公里”
依托网格平台,打造农村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示范工程,坚决遏制“小火亡人”事故发生
2021年,每个县市区创建不少于一个农村和社区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示范点;2022年以后,根据创建工作成果,及时总结经验,全面进行推广
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