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奖惩细则二○一六年十二月六日医院员工奖惩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医院医疗质量和正常秩序,强化医院管理,健全内部监督约束机制,在员工中牢固树立“以病人为中心,以医疗质量为核心”的服务宗旨,充分调动全院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为百姓的健康服务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卫生部《医院工作制度和医院工作人员职责》,制定本细则
本细则做为非系统绩效管理体系,是医院绩效管理体系的补充
主要针对员工行为进行管理的依据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医院全体人员(包含院级领导)
第三条本细则中相关内容的执行方法及信息收集途径:(1)院领导、职能管理科室深入基层,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2)总值班查岗记录;(3)科室自查,缺陷上报;(4)患者来信、来访反映的缺陷;(5)院外上级部门、上级领导、各级部门监督检查,发现的缺陷,归口转报
(6)新闻媒体曝光;(7)网络信息;(8)员工投诉;(9)导医、保洁、值夜班人员及员工直接反映的问题;(10)电话回访中发现的问题;(11)其他渠道反映出的问题;第四条凡发生涉及本细则规定的问题,可由涉及者所在科室提出书面自查意见及处理建议上报质经办执行
也可由医院职能部门直接依照本细则调查处理
第五条本细则面前,执行过程中人人平等
第六条本细则奖励执行公开的原则;处罚时注重管理艺术,在任何处罚前,必须先告知(沟通)违反细则人员,做好思想沟通工作,认识到自己的错误
第二章奖则第七条奖励对象:主要针对个人,个别现象对科室
第八条奖励方式:以精神奖励为主(如通报表扬、授予先进工作者、标兵科室称号等),适当给予奖金
成绩特别突出者,由医院积极向有关部门或上级单位推荐,争取更高奖励;对受奖人的事迹在全院大会上宣布或张榜公布;并将作为个人利益回报的依据
第九条奖励时间:以月度奖励为主,结合年终奖励
第十条奖励范围1、在工作中能顾全大局,能正确对待各种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