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疗机构管理法律制度公共卫生学院朱建华2医政管理法律制度医政法是调节卫生行政机关对医疗活动进行的计划、组织协调和监督管理活动中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
3医政法的概念医政法规定医疗机构的组织形式,职责权限,活动原则,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以及在医疗活动中的权利和义务
是我国卫生法的重要组成部分
卫生部的医政司,卫生厅的医政处,卫生局的医政科,县卫生局的医政股
4医疗机构的概念医疗机构是指经登记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从事疾病诊断、治疗活动的医院、卫生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卫生所以及急救站等机构
医疗机构应以救死扶伤,防病治病,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其依法从事诊疗活动受法律保护
5医疗机构的分类1
按照医疗机构的功能、任务、规模:综合性医院、中医院、专科医院、康复医院妇幼保健院中心医院、乡镇医院疗养院门诊部诊所(中医、中西结合、民族医……)急救中心、急救站6医疗机构的分类2
营利:营利性医院、非营利性医院政府举办非营利性医院
7医疗机构1994年有县级以上的医院1
48万个;1998年为1
52万个;1994年有卫生院5
19万个;1998年有5
06万个;1994年有疗养院587个;1998年为503个;1994年有门诊部(所)10
06万个;1998年为22
93万个8医疗机构的规划布局和设置审批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的制定医疗机构设置的实施医疗机构的设置应遵循的原则9医疗机构设置原则公平原则整体效益原则可及性原则分级原则中西医并重的原则10医疗机构设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本行政区域内的人口、医疗资源、医疗需求和现有医疗机构的分布状况,制定本行政区域医疗机构设置规划
医疗机构设置规划纳入当地的区域卫生发展规划和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
11医疗机构的设置单位或者个人设置医疗机构,必须经县级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