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民主法治环境党的***提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这既是对我国改革和现代化建设经验的科学总结,也是在新形势下提高党的执政能力,推进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举措,体现了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和愿望
胡锦涛总书记指出
“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应该是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和自然和谐相处的社会
”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会为地方国家权力机关,要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依法履行职责,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一、大力推进民主法治,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法制保障民主是社会和谐发展的动力机制,法治是和谐社会发展的基础
和谐社会的构建不仅有赖于完备的法律来引导、规范、约束和保障,而且必须增强全社会的守法意识与法律观念,切实做到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各级人大常委会要大力推进民主政治建设,督促和监督“一府两院”进一步健全民主制度,促进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
1、加强和改进立法工作
加强立法工作是健全社会主义法制的重要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人民当家作主的一个重要方面,就是通过各种途径参与国家立法活动,使法律真正体现人民的意志,反映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大立法工作,要坚持群众路线,可采取座谈会、论证会、研讨会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集中群众智慧
人民群众通过参与立法活动,有利于加强立法的民主性、科学性
同时,在立法过程中吸收人民群众参与,也是在人民群众中宣传和普及法律知识的需要,任何法律法规只有体现人民的意志,维护人民的根本利益,才能成为人民群众自觉遵守的行为规范
2、加强对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
善于发现和解决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实施中涉及构建和谐社会全局的、以及人民群众反映强烈、普遍关心的热点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建议和意见
尤其是对执法检查、视察、调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加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