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公布日期】2011
28•【字号】内卫发[2011]57号•【施行日期】2011
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机构与医师正文内蒙古自治区卫生厅关于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内卫发〔2011〕57号)各盟市卫生局:现将《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〇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内蒙古自治区2012年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项目实施方案为了进一步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队伍的整体素质和服务水平,优化城乡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加快建立对口支援的长效机制,根据国家2011年中西部地区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乡镇卫生院项目工作安排,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此实施方案
一、项目目标总目标:通过开展二级以上医疗卫生机构对口支援苏木乡镇卫生院工作,提高苏木乡镇卫生院管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增强受援单位自我发展能力,使农牧民就近获得安全、有效、方便的医疗卫生服务
具体目标:(一)人员培训1
下派人员定期对卫生院人员和嘎查村卫生室人员进行管理和业务培训,全年不少于10次;2
派出医院免费(免进修费)接收受援卫生院到本院进修学习,进修时间不少于半年
(二)提供服务1
帮助苏木乡镇卫生院开展常见病诊治;2
创造条件开展初级卫生保健达标工作;3
帮助卫生院做好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等各项工作;4
充分利用巡回医疗车,全面开展巡回医疗
(三)医疗管理1
帮助受援卫生院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诊疗制度,完善各项诊疗操作常规,全面提高诊疗服务质量和卫生院管理水平;2
开展技术培训、健康教育;3
组织查房会诊、手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