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企业服务意见为进一步营造以企业为中心的良好发展环境,以项目为中心的良好投资环境,进一步营造倍加关爱和支持企业健康发展、企业家干事创业的良好氛围,加速新型工业化进程,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提出如下若干意见:一、推进政务工作“阳光工程”涉企行政事业性和专业服务性收费项目、涉企行政许可和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分批在**日报、**政府网、**工业网等新闻媒体上公开,并对变动情况适时公布,提高透明度
各部门要将收费、审批项目等以上墙、上网或办事指南等形式进行公开,并及时更正变动内容
二、涉企专业服务性收费原则涉及专业服务性收费要坚持以下原则:1
坚持自愿委托,谁委托、谁付费
公平合理原则
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管理,明确行政机关和中介服务机构的职责,督促专业服务机构开展诚信优质服务,公平合理收费
鼓励中介机构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竞争,严禁中介机构在行业内部通过制定行业协议来统一收费标准,限制竞争
行政不干预原则
行政机关在履行行政职能过程中,不得为其下属或归口联系的专业服务机构代收专业服务费
前置收费项目,与行政事业单位要完全脱钩,行政事业单位不得指定一个或少数几个机构进行中介服务,市场应向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完全开放
就低不就高原则
专业服务性收费,在有关规定的浮动幅度内,应就低不就高
坚决纠正某些专业服务机构在实际执行中存在的就高不就低、上浮不下浮和少服务多收费等问题
三、规范社会团体管理加强《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宣传,坚持“入会自愿,退会自由”原则
社会团体会费标准的制定必须严格按照民发[2003]95号文规定的要求落实,不得自定标准收取
严禁行政机关利用职权为社会团体搭车收取会费
加强对会费的监督第1页共3页管理,贯彻落实社团会费“取之于会员,用之于会员”的原则
四、加强项目审批管理审批项目集中办理
凡与我市社会经济发展相关的行政审批职能部门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