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市政资金统筹监管意见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为加强和规范各级各类政府性资金管理,探索建立政府性资金统筹管理和调度机制,保障政府性资金安全,合理高效地配置政府资源,在做好政府性资金与国家相关管理规定相衔接的基础上,现就进一步加强我市政府性资金统筹管理提出如下意见
一、政府性资金是各级政府履行行政职能、提供公共服务的经济保障,具体包括: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即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政府基金预算资金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未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政府性资金;其他需要由政府承担责任的资金等
二、政府性资金按照财权与事权相一致的原则,实行分级管理
各级政府对所辖范围内的政府性资金具有所有权、使用权及处分权
三、市级政府性资金实行统一管理、分类调度
(一)统一政府性资金管理部门
市财政局是代表市政府管理政府性资金的具体职能部门,所有应纳入财政及财政预算的政府性资金,均应全额纳入财政管理;尚未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土地出让金、国有资产有偿使用收入及国有资本经营收入等自发文之日起,全额纳入财政预算管理
(二)统一政府性资金存放管理
根据《市市本级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改革方案》,统一规范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管理,完善政府性资金存放商业银行考核评价办法,加大对商业银行考核力度,在考核资金中切出一部分政府性资金实行专项考核,鼓励各商业银行积极向国家和省、市重点支持的产业、项目和政府性投资公司投放贷款,引导商业银行加大对我市经济发展的支持力度
(三)统一政府性资金银行账户管理
凡政府性资金归口管理单位开设银行账户,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同级财政部门审核批准
市财政局应根据有关账户管理制度及上级文件精神,加强对政府性资金银行账户的审查、日常监管及年检备案第1页共3页等工作;会同人民银行、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组织开展专项清理检查工作,保障政府性资金银行账户的合规、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