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乡镇纪检工作意见为切实加强乡镇纪委建设,不断提高乡镇纪委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水平,全面推进乡镇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更好地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乡镇纪委建设落实监督执纪问责的实施办法(试行)》(阿地党办发〔2014〕31号)、《关于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通知》(阿地纪发〔2015〕40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加强和改进县乡镇纪检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和重要意义(一)乡镇纪检工作的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及十八届中央纪委五次全会精神,按照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强化主责主业、优化工作机制、深化能力建设,不断规范“七有”建设标准,扎实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深入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建设和谐提供纪律保证
(二)乡镇纪检工作的重要意义
加强乡镇纪检工作是推进乡镇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保证,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乡镇纪委在体制机制、队伍建设、作用发挥以及硬件建设等方面不同程度的存在薄弱环节,迫切需要明确任务,厘清职责,加强和改进监督执纪问责
二、主要任务和主责主业(一)明确“两个责任”
一是党委主体责任
乡镇党委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切实履行好组织领导、健全机制、干部队伍建设、检查督促、作风建设、预防腐败、廉政教育等职责,支持乡镇纪检工作
按照县委、县纪委的要求,制定符合乡(镇)情实际的落实主体责任方案
二是纪委监督责任
乡镇纪委是监督主体、执纪主体,也是问责主体、管理主体
乡镇纪委要切实担当起监督责任,履行好组织协调、维护党纪、查办案件、执纪监督、教育预防、追究问责之职,直面问题,发现问题如实报告和处理
主要监督乡镇领导班子及党员干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第1页共6页遵守党内法规及执行上级党委决策部署情况,遵守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