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宣传依法实施全面推进村民自治活动村民自治作为广大农民群众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一项基本社会政治制度,它的产生是时代发展的产物,是依法治国的基础工作
村民自治活动在广大农村的推行实施,还是起步阶段,历史不长,经验不多,有的尚在探索,有的有待实践检验,现就村民自治活动的若干问题谈一些粗浅认识
一、村民自治的内涵和基本原则1、村民自治的内涵
“自治”就是自己处理自己的事务,即自己管理自己,这里的“自己”指的不是一个人,它指的是“在一定的区域自治组织内的所有成员”
村民自治是指村民依法通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形式,实行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服务,从而推进农村两个文明建设,推进农村社会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
2、村民自治的三个原则:(1)、村民自治的原则
《村委会组织法》立法的根本宗旨就是在农村扩大民主,实行村民自治
要保障农村村民实行自治,必须坚持村民自己办理自己的事情
全体村民自我管理、自我约束的行为规范的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的制定,也必须由代表会议讨论,等等
这一切都是为了一个共同的目的,就是切实保证村民实行自治
(2)、直接民主的原则
《村委会组织法》规定
“村民委员会的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村村民直接选举产生
”“年满十八周岁的村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本村五分之一以上有选举权的村民联名,可以要求罢免村民委员会成员……
”等等都体现了直接民主的原则
(3)、由民做主的原则
《村委会组织法》中,从对村民会议的规定,到对村里涉及全体村民利益问题的决定办法,从村民会议的召集办法到村规民约的制定,都充分地反映了由民第1页共5页做主的原则
二、村民自治活动中存在的问题1、部分干部对村民自治认识有一定的距离
目前,对村民自治,部分镇党委政府、村党支部、村委会干部都存在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