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农惠农专项资金清理自查情况的报告市卫生局:根据市卫生局有关文件精神及县政府办《关于印发**县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永政办发〔201*〕92号)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成立专门的自查清查工作领导小组,对照方案和清查内容,认真开展了分析和自查工作,现将自查情况总结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为了切实做好卫生系统强农惠农政策督查工作,我局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主管农村卫生工作副局长任副组长,卫生局财务股、办公室和农卫股负责人为成员的“**县卫生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财务股,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具体实施工作
并结合实际,及时制定下发了《**县卫生系统强农惠农资金专项清查和检查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督查具体内容以及处罚措施,为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保证
二、强农惠农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一)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专项资金2007至20XX年,我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4056
8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配套3404
19万元(中央资金1657
74万、省级资金1164
13万元、市级资金199万、县级配套383
32万元),农民自筹652
共为群众补助医药费用3326
24万元,补偿人次60829人,其中大病统筹补偿3173
39万元,门诊慢性病补偿73
86万元,门诊统筹补偿4
17万元,体检75
其中:2007年,全县共筹集新农合基金763
89万元,其中各级财政配套617
98万元(中央资金303万、省级资金157
5万元、市级资金63万、县级配套94
48万元),农民自筹145
共为参合患者补偿费用590
03万元,补偿人次11572人,其中大病统筹补偿577
72万元,门诊慢性病补偿12
31万元;2008年,全县筹集新农合基金1471
35万元,其中各级财第1页共4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