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指标医院在符合原卫生部印发的《三级综合医院基本标准》要求的基础上,同时达到下列所有指标,否则不予现场评审
评审项目指标内容一、党的领导、行风建设(一)党的领导1
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经常性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扎实有效,不断强化党员干部“四个意识”,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规范基层党组织建设,严肃党内政治生活,认真落实“三会一课”、民主评议党员、党费收缴使用管理和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等制度
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定期分析研判、组织开展文明单位创建活动
(二)行风建设1
文明服务,无推诿、拒诊患者
廉洁自律,落实“九不准”,无违法违纪现象
患者综合满意度≥85%
职工综合满意度≥85%
二、管理质量及医疗质量※(三)病案首页数据质量:病案首页数据质量平均得分≥90分或DRGs入组率≥99%
※(四)核心制度:抽查考核病历18项核心制度的量化得分均值≥60分
※(五)医疗质量安全主要三项指标:围术期患者死亡率、超长住院、15日内重返率连续三年为全省排名靠后30%不予评审
※(六)医院评审前一年发生下列事件之一不得现场评审:1
因管理原因导致火灾、爆炸、群体上访两次以上及重大刑事案件
中央媒体曝光及省卫生计生委通报的、医院负有管理责任的重大事件
重大、特大医疗质量安全事件及其他重大事件上报不及时,有瞒报
三、医疗运营数据(服务能力、效率)※(七)危重疑难疾病诊治能力基本达到三级医院要求,符合以下五项服务能力指标要求:1
CMI值:代表医疗机构的综合医疗水平;2
RW≥2占比≥3%
RW≥2的病例代表了较高难度的病例,诊治难度较大消耗资源较多;3
病种数≥2000种
病种数:反映医院收治疾病的广度;4
手术操作占比≥40%
手术与操作占比:反映医院手术量指标;5
平均每例手术分值≥2
平均手术分级分值=各级手术总分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