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运用党风廉政促进党风廉政建设党风廉政教育是党风廉政建设的基础。我们既要利用反面典型进行警示教育,更要善于运用廉政典型进行正面教育。“日月之明,众下仰之,乾坤之广,万物顺之”。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一个先进典型的示范引导作用,往往会产生意想不到的良好效应。一个焦裕禄,曾激励着千百万干部弘扬爱民为民新风;一个孔繁森,激励着许多党员干部做新时期的人民公仆。廉政典型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火车头、加速器。树立廉政典型是时代的需要。然而,我们却面临着廉政典型树立难的困惑。其具体表现有以下种种:1、个人不愿当。有相当数量的党员包括领导干部,对当廉政标兵、廉政模范不感兴趣,乃至望而生畏,避之不及。原因大致有:一是洁身自好。认为自己为党争不了多少光,但决不能抹黑;别人腐败我管不了,自己廉洁不用多张扬。二是怕受孤立。有的廉政典型台上领奖微笑,台下办事苦恼。怕人冷嘲热讽地说:“我等是不廉洁之辈,不敢与你廉政典型搅和一团”,融洽的关系反而疏远了。三是压力太大。廉政典型,事事带头,样样先进。活要多干,话要少说,利要靠后,矮人一头。更有甚者,“笑廉不笑贪”,廉政干部被认为没啥本事、胆小怕事而得不到尊重,使人灰心泄气。2、单位不愿树。经济工作要争先,廉政工作不冒尖,这是一部分单位领导的基本思路。他们满足于经济工作上去,别的工作过得去。因而愿树经济工作标兵,不愿树廉政典型。究其原因有四:一是思想认识偏差。有些领导者认为,发展经济是硬指标,建设标兵、劳动模范越多越好,党风廉政是软任务,只要不出大案要案就行了。二是价值取向扭曲。抓经济,上级关注,群众满意,个人得利;抓廉政,工作难度大,自己无实惠,别人还异议。三是担心水清无鱼。有的单位或其主要领导被树为廉政典型之后,有关部门亲临指导少了,优惠政策关照少了,关系单位协作少了,单位的日子不好过了。四是怕树不准。因为每个人都生活在社会中,谁没有个人情往来,谁没有第1页共5页求别人办过一二件难办的事呢。“两袖清风,一尘不染”的人很难选。况且有的人在公众场合装得清正廉洁,背地里却干着腐败勾当。报刊上就不时披露廉政标兵变大鳄巨贪、模范当了囚犯的案例。有鉴于此,担心树不准廉政典型闹笑话出洋相,不如不树。3、他人不相容。在有的单位无廉政典型时,还算风平浪静,一旦说要树谁为典型,马上就会风浪四起:他当廉政典型,谁还不知谁的底,强不到哪去;明着说是拒贿了,暗地里还不知收了多少呢;言外之意,我不会两袖清风,你也不会一尘不染。这里无非有以下几种心理作祟:一是忌妒心理。大家在一起工作,环境条件一个样,你当廉政典型,意味着你清正廉洁,我们都不清不白。于是,对廉政典型表面尊敬,内心忌妒。二是逆反心理。有的同志在报刊上案例见多了,总觉只有贪不贪之分,没有廉不廉之别。大官大贪,小官小贪,没职没权,弄盒烟钱。对廉政典型越宣传越不相信其真实性。三是反感心理。廉洁是对腐败的否定,廉政典型就意味着对腐败现象的抵制。我不“干净”,你总喊“打扫环境”,我怎么不反感你。四是求全心理。似乎廉政典型应该是完美无缺的,只能奉献,不求应得。福利不能提,奖金不能高,宴请不能到,“灵活”不能有。不如此,就够不上廉政标准。鉴于上述种种,笔者认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大精神,推进反腐倡廉工作,亟需加大培养、树立和宣传廉政典型工作的力度。第一,要正确地选择和树立真实的廉政典型。典型的选择和树立,直接关系到榜样效应。如果我们树立的典型带有一定程度的夸张性,叠加了不切实际的所谓“事迹”,贴上了时髦标签加以精神“升华”,则会使典型周围的人们感到名不副实,产生逆反心理,非但起不到榜样作用,还会造成负面影响,并使典型陷于尴尬境地。因此,我们应真正树立那些践行“三个代表”、反腐倡廉事迹突出的典型。为此,在选择和树立廉政典型时应把握以下三点:一是有坚实的群众基础,确为群众所需要、公认、欢迎和佩服,树得起,站得住的,是植根于群众土壤中招人喜爱的鲜花。为此,应由基层推荐、认真考核、进第2页共5页行公示、严格把关。二是有培养和树立的价值,对党风廉政教育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