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产核资管理制度两篇篇一:一、目的为规范公司绩效管理工作,保障组织体系的顺畅运行,持续不断的提高和改进部门和个人的工作业绩,以提高部门和个人绩效为导向的原则,特制订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部及各子公司全部员工三、管理职责人力资源管理中心:是绩效管理的统筹规划部门,负责绩效管理制度的制定、培训和推广实施;负责对各系统的绩效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监督;集团各职能管理中心
负责集团及各子公司相应系统人员的绩效考核模板制定、培训、推广实施和完善;负责对归口绩效管理进行检查;负责接收和处理归口员工考核投诉并实施绩效改进
负责子公司绩效管理的全部活动
四、绩效考核规定(一)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关系1
集团下达各子公司任务目标,子公司将考核任务分解给各部门,各部门按照整体工作量分解给各岗位
各岗位按照所分配任务进行完成
集团制定各子公司总经理绩效考核卡;子公司总经理制定各部门经理绩效考核卡并报集团审核;部门经理制定部门主管绩效考核卡;部门主管制定部门一般员工绩效考核卡
集团各管理中心由部门总监制定所管辖部门全体员工考核卡;各部门总监绩效由总裁考核或部门交叉考核
(二)绩效考核的签订与审核1
试用期内员工考核可由部门经理与被考核人口头达成,转正后必须签订绩效考核卡,集团实行一次签订制,子公司实行月度签订制,遇考核内容发生变更时可以变更,变更要求参照(三)考核执行期间内容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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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月28日之前由考核人提报被考核人的考核卡,提报权限与审核权限参照(一)考核与被考核人的关系实施,于每月30日前审批修改完毕
每月3日前将制定绩效考核卡内容与被考核人充分沟通,于5日前考核人和被考核人签订完毕,签名生效后考核卡原件交由各店人事经理用统一封面装订成册
各岗位薪资标准及薪资构成参照集团《薪资手册》
(三)考核执行期间内容变更原则上执行阶段不得私自修改相关考核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