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产市场监察做法与体会随着房地产市场的逐步放开,县房地产市场囤积土地、无证经营、少批多建、违章建设、隐瞒税费、漏交规费、超容积率和房屋私下交易、非法交易、偷漏税费的问题日益突出,加之没有建立招投标中心,围标、串标现象时有发生,房地产市场秩序十分混乱
为规范房地产市场秩序,县纪委监察局强化执法监察职能,剑指土地房产市场,从2011年8月份开始对2005年以来的经营性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全面清理整顿
截止目前,已清理整顿了10宗经营性土地及26个房地产开发项目,共涉及土地面积46万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79万平方米,挽回经济损失2849
8万元,其中补征税款1666
2万元,补交土地出让金1136万元、追缴建设规费47
6万元;查处房地产市场中违纪案件4起,处理4人,为创造一个公正、公平、有序的土地市场环境奠定了一定基础,逐步使全县房地产业走向良性发展
一、清理整顿的主要做法对全县房地产建设项目超容积率、建筑规费欠交土地出让金、税费征缴和违章建筑等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政策性强、情况比较复杂、人手紧缺
为克服多重困难,扎实有效地推进此项工作,我们主要采取了以下办法:一是高度重视,高位推动
县委、县政府对此项活动高度重视,以县委办、政府办的名义联合下发了《关于成立县清理房地产建设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黎办字〔2011〕62号),同时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关于在全县开展经营性土地和房地产开发项目清理整顿工作的实施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重点和步骤,提出了具体的措施和要求
领导小组由县委常委、常务副县长XX县区委常委、纪委书记亲自挂帅
办公室设立于县纪委监察局,由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局长及纪检监察一室、二室主任负责组织协调工作,抓好长期作战
二是精心组织,整合力量
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县监察局负责组织协调工作,县建设局、国土局、房管局、财政局、审计局、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