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县区渔村改造工作意见为加快建设国际休闲度假岛,进一步改善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形象。现就推进我县XX县区渔村改造工作,提出如下意见。一、指导思想根据建设国际休闲度假岛的总体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政策导向、乡(街道)督导推动、村级主体实施、群众共同参与”的思路,统筹兼顾、科学有序地推进XX县区渔村改造工作,实现由单一XX县区渔村改造向提高城市化水平转变,由单一村民安置向建设综合性社区转变,由单一房地产开发向统筹城市功能和产业发展转变,进一步节约利用土地资源,不断完善城市功能,切实保障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二、基本原则(一)坚持特色规划,高标准设计。按照建设国际休闲度假岛的总体要求,立足全县经济和社会发展,高起点编制建设总体规划,以建好岛城、做大县城为目标,形成特色城市、特色小区和特色产业集群相得益彰、竞相发展的新格局。(二)坚持整片建设,完善配套设施。对集中居住小区建设必须坚持整片拆迁、成片规划、集中建设,杜绝零打碎敲、前修后补、浪费资源。同时必须完善供水、供电、供气、供暖、排水、交通、太阳能、通讯、广电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社区管理等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实现居住生活条件、管理服务功能的大幅提升。(三)坚持保障群众利益,最大限度让利于民。充分考虑无房户的安置,以改善群众居住条件、提升群众生活水平为根本目的,为群众提供优质的生产生活保障性基础设施,通过“招、拍、挂”等方式获得土地级差收益,以切实解决村庄改造中的土地资源优化配置和群众、集体利益分配问题三、目标任务围绕城乡一体化建设的工作目标,今年启动实施XX县区渔村改造工作,争取五年内完成。四、实施主体第1页共4页村委会是XX县区渔村拆迁、改造、安置主体,组织实施规划、拆迁、改造和安置工作。五、拆迁安置政策(一)对现状民房、商业用房实行产权调换和货币补偿两种补偿安置方式,由被拆迁人自主选择。对于现状民房实行产权调换的,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以宅基地同等面积置换,对超出宅基地面积部分在10m2(含)以内,按优惠价购买,超出10m2部分,按市场价购买;如果置换面积少于宅基地面积,按市场价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市场价80%给予补偿。对于商业用房实行产权调换的,置换安置房建筑面积以原房屋同等建筑面积置换,置换超出原房屋建筑面积部分按市场价购置;置换面积少于原房屋建筑面积,按照市场价给予货币补偿;实行货币补偿的按照市场价80%给予补偿。(二)对其他非住宅类建筑设施按照中介机构评估价进行货币补偿。(三)为了鼓励被拆迁居民早签协议、早搬迁,由拆迁人根据拆迁进度给予被拆迁人资金奖励。(四)给予被拆迁人躲迁费、搬家费,躲迁期限为两年。(五)在搬迁腾空期限内搬迁腾空的,由拆迁人给予安置房室内装修补助费。(六)回迁安置房的选择,原则上按搬迁腾空的先后时间顺序依次进行。六、扶持奖励政策(一)对拟改造渔村的土地进行统筹规划,原则在现状用地范围内合理安排安置房、商业设施、商品房、公建配套设施等用地。(二)纳入XX县区渔村整片改造的渔村,对于拆迁腾空后的土地,办理国有土地征用手续,进行土地公开出让,土地出让金的纯收益全部用于村级的拆迁安置。(三)减免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和各种规费。第2页共4页(四)红线内电力、广播、通讯等配套设施,可由各部门负责配套建设,也可由建设单位自行配套建设。相关费用按物价部门核定的最低收费标准减半收取。(五)对在规定的搬迁腾空期限内,整村的拆迁户全部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并搬迁腾空的,县政府给予村集体一定资金奖励。七、监督管理(一)安置房未竣工的,商品房不得办理竣工验收等相关手续。(二)凡未按渔村拆迁改造修建性详细规划组织实施公建配套设施和小区基础设施的项目,其商品房部分建设部门不予验收,国土部门不予办理分户《土地使用权证》,房管部门不予办理《房屋所有权证》。(三)渔村改造项目竣工后,应按拆迁改造安置实施方案将安置房落实到安置户,并经安置户认可后,方可到建设部门办理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四)渔村改造安置方案中要明确留出一定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