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年住建局工作要点(共8篇)第一篇一、加强实施建筑节能的监管工作(一)深化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监管工作1
切实加强建筑节能监管机制建设
加大《省民用建筑节能办法》(省政府令243号)的宣传、贯彻实施力度,实现建设各方责任主体全覆盖
结合我市实际完善配套措施,细化政策规定,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强化监督检查,严格依法实施
健全完善市县两级建筑节能管理机制,建立建筑节能目标考核体系,层层分解工作任务,将建筑节能标准执行情况纳入目标考核,严格落实建筑节能目标责任制和问责制
加强新建建筑执行节能标准的监管
强化督查巡查,把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设计、施工、质量验收等作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和专项检查的工作重点,年度组织不少于两次的建筑节能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反建筑节能强制性标准的行为,及时下发通报或整改通知,确保全市建筑节能50%标准设计执行率继续保持100%,施工阶段执行率达到98
做好2013年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建筑节能专项检查的迎查和住房城乡建设部节能减排检查备查工作
积极推动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
贯彻《市“十二五”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规划工作目标和分年度改造计划实施方案》,研究制定既有建筑节能改造相关技术、标准和政策,鼓励结合旧城改造、老旧小区环境综合整治,同步实施以门窗、外遮阳改造等适宜技术为主的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工作
积极引导开展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的试点,及时总结推广好的经验和做法,确保“十二五”期间,既有居住建筑节能改造目标的完成
加强对建筑节能产品、材料质量的监管
加强建筑节能产品质量监督管理机制建设,进一步完善建筑节能产品、材料备案制度,建立优胜劣汰的良性机制,加大对新型建筑节能技术、材料、产品和设备推广应用实施过程的监管力度,保证建筑节能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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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民用建筑能效测评标识管理暂行办法》和省住房城乡建设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