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推进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改革按:改革法人治理机制是公立医院改革的关键任务之一,对维护公立医院公益性、提高运行绩效具有重要意义
根据中央推进公立医院重大体制机制改革的要求,潍坊市在总结前期改革经验的基础上,在市中医院“先行先试”,着力推进法人治理机制改革,进一步健全了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法人治理结构,签订经营管理责任书,加强绩效考核
现将该市的主要做法予以刊发,供各地参考
潍坊市于2005年在全国率先取消了公立医院行政级别,积极探索建立公立医院法人治理结构,形成了可资借鉴的基本经验
2010年被确定为国家联系试点城市后,该市抓住机遇,乘势而上,着力推进和完善公立医院法人治理机制,取得了新的突破和成效
主要做法是:一、组建政府办医机构,明确公立医院所有者责权实行管办分开,设立公立医院管理委员会,履行政府办医职责,作为所属公立医院的决策议事机构
主要负责公立医院资产管理、财务监管、法人代表聘任等重大事项;与公立医院签订年度经营管理目标责任书,组织实施绩效考核
医管会下设办公室,设在卫生行政部门,作为日常办事机构,负责医管会日常工作
卫生行政部门转变职能,主要承担规划、准入、监管及公共卫生等方面职责,特别是集中精力实施更加有力、高效、公平的全行业监管;其他有关部门立足实际,充分放权,强化服务和监管意识,加快体制机制创新,实现由微观管理向宏观管理的转变
二、落实独立法人地位,激发公立医院内在活力院长及领导班子成员为医院的管理层,院长是医院的法人代表,受医管会委托,享有自主经营权和人事、分配权,负责医院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确保年度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一是取消医院行政级别
在总结前期做法的基础上,全市二级以上公立医院全部取消行政级别
二是编制“总量控制,动态管理”
在公立医院中实行标准总额管理,由编制、人社、卫生部门根据医院发展需要,核定人员配备标准,实行全员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