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实施意见一、活动对象局机关、监察支队全体党员干部(在职在编)
二、总体要求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的统一部署,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以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为主要目标,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为重点,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切实加强全局党员干部马克思主义群众观点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突出作风建设,坚决反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使党员干部的思想作风有明显转变、素质能力有明显提升、服务效能有明显提高,真正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勤政为民、开拓创新、廉洁高效的安全监管队伍
三、方法和步骤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从2014年1月下旬开始,到9月基本结束
坚持边学边查边改,把学习教育贯穿始终,把解决问题贯穿始终,把组织开展“四解决四推动”(着力解决“四风”突出问题,着力解决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问题,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不正之风问题,着力解决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推动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作风进一步转变,党群关系进一步密切,为民务实清廉形象进一步树立,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作为重要抓手贯穿始终,把从严要求贯穿始终,使教育实践活动各个环节的要求互相衔接、贯通起来,确保实效
整体分三个环节进行:(一)学习教育、听取意见(2014年1月下旬至2014年3月上旬):重点抓好学习宣传和思想教育,广泛听取干部群众意见,深入开展“四学四比”(学基本理论,比理想信念牢不牢;学党章党史,比党性修养深不深;学群众路线,比宗旨意识强不强;学党规党纪,比廉洁自律严不严),确保学习教育取得实效
召开动员大会,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作出安排部署,提出要求,切实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
局党的第1页共7页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拟定于2月中旬召开全局机关、监察支队全体人员大会,动员和组织广大党员干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