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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伤性凝血病与输血VIP免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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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床合理用血及血液管理临床合理用血及血液管理李正刚扬州市中心血站2017年3月28日主要内容•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浅析•二、各科临床输血要点•三、患者血液管理(PBM)一、《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浅析《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版与旧版对比•新版(2012年版):六章41条(部长令)•分为:总则、组织与职责、临床用血管理制度、监督管理、法律责任和附则。4•旧版(1999年版):无章,22条(部发文)•旧版不足之处:法律责任不明确,无罚责。《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办法)•第一章:总则(4条)•第二章:组织与职责(7条)•笫三章:临床用血管理(19条)•第四章:监督管理(4条)•第五章:法律责任(6条)•第六章:附则(1条)共41条5第一章总则•管理目的•管理依据•管理机构•管理要求•管理范围6第二章组织与职责•卫生部: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血质量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临床用血管理工作组输血科(血库)各级职责均已明确规定7第三章临床用血管理•医疗机构•临床医生•输血科(血库)•采供血机构各司其职8第四章监督管理•新办法规定了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管理职能:•加强临床用血情况的监督检查;•定期对临床用血工作进行评价;•建立临床合理用血情况排名、公布制度;•将临床用血情况纳入医疗机构考核指标体系。9笫五章法律责任•增加罚责•笫三十五条至第四十条规定了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及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违反本办法的处罚条例。10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一条•本办法自2012年8月1日起施行。卫生部于1999年1月5日公布的《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试行)》同时废止。《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一是健全组织管理:•明确了国家临床用血专家委员会、省级临床用血控制中心、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工作组、输血科或血库等管理组织和部门,明确设立职责,落实责任。12《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二是明确管理要求:•对医疗机构、医务人员开展临床用血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用血申请、用血适应证的掌握和技术选择以及用血后评估等过程予以规范。13《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三是强化管理制度:•要求建立临床用血相应管理制度。•四是推进自体血回输等血液保护技术:•加强血液保护技术管理,推广自体血回输等节约用血的新型医疗技术,有效利用和节约血液资源,提高输血治疗水平,节约血液资源。14《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新办法)主要内容•五是加大监督管理处罚力度:•加大卫生行政部门监管工作力度,规定卫生行政部门建立临床合理用血的评价排名和公示制度,增加法律责任一章,对违反本办法的行为,加大处罚力度。15《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了法律责任•提升了法律地位•《临床用血管理办法》(1999年版)是以卫生部办公厅的名义下发,而《临床用血管理办法》(2012年版,简称新办法)则以卫生部部长令的形式公布,属于国务院部门规章。16《新办法》提升了法律地位,强化了法律责任•强化了法律责任•医疗机构的法律责任•新办法第三十五~三十八条和第四十条对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或未履行义务的行为将给予行政处罚,包括责令限期改正、通报批评、警告、罚款等。17《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共10条)•1.未设立临床用血管理委员会或者工作组。•2.未拟定临床用血计划或者1年内未对计划实施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3.未建立血液发放和输血核对制度。•4.未建立临床用血申请管理制度。•5.未建立医务人员临床用血和无偿献血知识培训制度。18《新办法》界定了违规或未履行法定义务的行为(共10条)•6.未建立科室和医师临床用血评价及公示制度。•7.将经济收入作为对输血科或者血库工作的考核指标。•8.使用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血站供应的血液。•9.违反本办法关于应急用血采血规定。•10.违反临床用血管理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19《新办法》规定了地方卫生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履行监督职责,造成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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