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台经济发展调研报告如何加快民贸民品企业经济发展调研报告***民族宗教事务局扶持民族贸易和民族特需用品生产,保障少数民族同胞生产生活特需用品供给,是党的民族政策的主要内容,是民族工作的重要组成部份。从五十年代民贸民品优惠政策制定至今,这项政策对发展民族地区的生产和商品流通,稳定民族地区的市场物价,促进民族团结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局在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中,针对民贸民品企业经济发展存在的问题和困难,围绕如何加快民贸民品企业经济发展,认真开展调研,现将调研情况报告如下:一、民贸民品企业现状***有民贸民品企业22个,其中。供销系统15个,拥有职工547人,***贸易公司在一九九九年已全部解散,没有一砖一瓦,人员分流到农贸公司、废旧公司、土产公司,实际有民贸企业十四个,有注册资金683.2万元,生产销售产品辐射水城33个乡镇。县级民贸企业7个,拥有职工180人,注册资金500.5万元,分别是***盐业公司、***百货大楼、水城糖酒公司、***民贸公司、***贸隆百货公司、***滥坝节能厂、***盐业公司。在21个企业中,除盐业公司外,其他企业都存在这样那样的问题和困难,一是人员包袱过重,供销系统截止2008年,在册职工及退休人员共计986人,其中:在岗从业人员547人,退休人员439人,平均1个从业人员负担一个退休人员,***供销系统十四户独立核算单位,除南开供销社外,全部属资不抵债企业,没有资金开展业务,职工无法享受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二是体制不清,缺乏市场竞争力。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未能及时转变经营管理机制,民贸企业和民族用品生产企业以及传统的民族手工艺品生产企业已破产倒闭或停止生产经营,财务挂帐5969.8万元,其中:中央政策造成挂帐435.4万元,地方政策造成1031.4万元,其他经营性造成4503万元,企业长期亏损,大量拖欠银行贷款本息,即便现在有正常的流动资金,第1页共4页银行也不愿或不给贷款;三是少数企业未按规定将贴息的70%补充自有流动资金而挪作他用;四是尚有部分企业对享受贴息等有关优惠政策不了解,未及时向民族工作部门和银行进行申报;五是政策界限不清楚,国有企业如供销社、民贸企业等传统的民族贸易企业的改制比较复杂,不少贸易企业采取租赁或由个人承包经营,只收取租赁费或承包费,经营的产品质量、数量等都不能满足民族地区特需生产生活用品的需要,使得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难以到位;六是有关部门对民贸民品工作认识不到位,宣传力度不够,执行不到位。二、优惠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一)国家贴息落实情况***民贸企业由于大多数处于半停业状态,至一九九o年开始亏损后一直没扭转局面,所以十四个独立核算单位都向农业银行申请要求贷款来加强经营,扭转亏损,但却遭到银行拒绝,因此民贸企业及供销企业从98年至今没有从银行贷到过一笔贷款,没有享受到国家贴息优惠,只有县级民贸企业***农资公司2007年在农业银行贷款671万元,享受国家贴息24万元。(二)民贸民品企业增值税上缴及返还情况***22个民贸民品企业,只有盐业公司、农资公司经营状况较好,增值税先征后返50%优惠政策得到落实,2007年该公司上缴增值税42万元,返还21万元,2008年上缴增值税53.9万元,返还33.5万元,农资公司经营农用物资属于免税企业,免征增值税。而其他20个民贸民品企业因未正常开展业务,没有上缴增值税,所以没有享受返还增值税的优惠政策。(三)执行补充自有流动资金情况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财税[2001]09号)文件,“关于继续对民族贸易企业执行增值税优惠政策的通知的第一条对县以下(不含县)国有民族贸易企业和基层供销社销售货物免征增值税”的精神,应退供销社所缴增值税8.5万元用于补充基层供销社的流动资金和生产经营活动,但至今没有退还。三、如何加快民贸民品企业经济发展的对策及建议针对***第2页共4页民贸民品企业的现状,提出以下对策和建议:1、重新界定民贸民品企业名单。民族特需用品生产目录是界定民品生产企业并进行扶持的基础。随着社会的发展和进步,传统的民族特需用品发生了变化,有的已逐渐消失,也有一些新的特需用品产生,要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