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紧急疏散预案为切实增强消防安全管理能力,落实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打牢消防安全群防群治社会基础,有效遏制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江苏省消防条例》、《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等法律、法规和规定,按照《江苏省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通用指南》规则《消防法》规定,消防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我院消防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以便一旦发生火灾,能够做到临阵不乱,有条不紊地做好自救和疏散工作
最大限度减少火灾所造成的人身伤亡和财物损失
一、报告火警(一)发生火灾时,应根据火势情况首先向周围病区和科室发出火警信号,同时以最为简便迅捷的方式报告院总值班、消防控制中心和保卫科,报告时要沉着冷静,讲清楚自已的科室、起火地点及位置和火势的大小各简况
(二)消防控制中心值班员监测到报警信号时,应立即确认是否是火警,若是,应根据操作程序做出正确处理,并立即报告保卫科和院总值班
(三)根据火势需向公安消防部门报警时,要讲清楚自已的姓名、单位和起火点的地址、楼层,并注意听清楚消防队的询问,正确简洁地予以回答,待对方明确说明可以挂断电话时,方可挂断电话
二、火灾扑救、疏散(一)成立灭火、疏散指挥部,下设灭火行动组、疏散引导组、安全救护组、现场警戒组、通讯联络组、后勤保障组;总指挥:夏照明(党委书记)副总指挥:施忠(分管消防工作的副院长)冯学云(保卫科长)如总指挥,副总指挥未到场时,由院总值班负责指挥,保卫科负责协调,总指挥、副总指挥到场后接替指挥
指挥长职责:1、接到报警后,要明确火灾方位,迅速赶到现场,察看火势,指挥火灾扑救工作
2、决定下达停电,部分停电,启动喷淋系或排烟风机等,并决定是否向“119”报警
3、根据火势作出局部或全部撤离疏散的指令
4、向公安消防部门指挥员介绍情况,并协助公安消防部门的扑救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