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法的精神》——孟德斯鸠作者简介:查理·路易·孟德斯鸠(CharlesdeSecondat.BarondeMOntesquieu)(1689—1755),出生于法国波尔多附近的一个贵族世家
法国启蒙时期的思想家、社会学家,也是西方国家学说和法学理论的奠基人
他的著述不多,但影响却相当广泛,尤其是《论法的精神》这部集大成的著作,奠定了近代西方政治与法律理论发展的基础
作品简介:《论法的精神》是孟德斯鸠最重要的、影响最大的著作
该书中提出的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对世界范围的资产阶级革命产生了很大影响
此书被称为是“亚里斯多德以后第一本综合性的一政治学著作;是到他的时代为止的最进步的政治理论书”,凝结了孟德斯鸠一生的心血
《论法的精神》的核心思想•《论法的精神》集中体现了他一生所追求的理想
他以“法的精神作为全书的研究对象”其目的在于其目的在于通过分析法律和各种事物之间的关系,向人们战士一条以建立完善的法律和优良的制度来实现社会进步的道路
•法的精神、政体理论、分权学说是全书的核心论题
•《论法的精神》不仅为法国和其他国家的资产阶级提供了理论武器,而且也为资产阶级国家和法律制度的建立提供了模式和原则,追求自由、主张法治、实行分权的理论后来分别载入法国《人权宣言》和美国《独立宣言》
它出版后当时被译成多种文字在欧美风靡一时,不到两年即印行22版
1.关于政治分类的学说,他将政治体制划分为共和、君主、专制三种
他认为这三种政体的原则分别是品德、荣誉和恐惧
尽管这一结论并不完备,但是他的许多精辟的、富有启发意义的论断以及运用绝妙笔法鞭笞专制政体和封建主义罪恶,他的无畏和机敏无疑起到了使人振聋发聩、警醒社会和民众的积极作用
2.分权说和君主立宪,孟德斯鸠崇尚英国的君主立宪,他提出了行政、立法和司法的分权理论,他认为三权相互制衡,才能保障公民的自由
他的分权说并非空洞的政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