求解决办法申请第二篇:诉求申请诉求申请XX县区人民政府:我叫张仁钦,84岁,于1951年参加工作,系XX县区桃江乡掌雷小学教师,1952年土地改革期间,被县领导抽调充实土改工作队,土改工作结束回校工作
因1958年反佑派斗争期间,误打我成反革命而蒙冤受害,被判刑15年,在党的三中全会政策的感召下,有错必纠的光辉指示,于1980年雷法刑复字第55号裁决
属错案并宣告无罪
又于1983年XX县区公安局作出,经查实反革命事实不存在,属错案应恢复工作的决定
我自从接到评反和恢复工作的通知后,连年累月请求还我的清白,恢复工作落实政策问题,但经三十多年来,有关领导接访人员就是不执行党的落实政策,一届又一届互相推诿不作为长期对付我,导致我的合法权益遭到破坏及致使我无法生存
他们是怎样长期推拖和不作为的
在2005年10月18日县组织部答复你有名字在县建筑队
故不落实政策问题
我在这个集体生产队单位打工糊口,以此拒绝我落实政策问题
对我的要求落实政策问题
前届书记的签字请组织部阅,组织部说书记签字不具体,再又一份要求书记签字请组织部阅处
组织部又说等上级有新的政策出台,再看……几十年就这般推拖骗我不解决问题
XX县区公安局反复调查,查实事实不存在是错误的,应恢复工作的文件,以及XX县区人民法院(80)55号文件属错案宣告无罪错,为什么不恢复我的工作
XX县区组织部说他们下文也好,他们没有权……在此组织部就是一手遮天推拖不落实解决问题
于1958年反佑派斗争期间,我无辜受害被判刑15年的牢狱枷锁,吹缠无情……(自己的爱人天天在哭,我家人为那样去坐牢哭死了),留下儿子外婆来要去看牛吃饭
又于1971年吹什么一股风又被收回劳改队三年冤受作18年的冤曲若难,恢复工作是一纸空文……
回乡上无片瓦下无寸地(现年84岁),打工无劳力,不知何日告终天
第1页共13页要求
赔偿我18年的冤狱罪过人身损失,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