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财政局解放思想整改措施区财政局一、简化办事程序
力求科学合理、简便易行,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最大限度方便服务对象
二、缩短办事时限
对符合规定、手续齐全的立即办理;不能立即办理的讲清原因,限时办理
1、业务科室的预算指标及专项资金,经签批后,60分钟内送达预算科审核,预算科在60分钟内审核完毕,并送到国库集中收付中心
2、国库集中收付中心在接到预算科下发的单位指标信息后,60分钟内将指标信息通过网络系统下发到单位,经核对单位用款计划后,在120分钟内将用款计划、用款额度批复到预算单位
3、对行政事业单位资产处置事项的办理,10个工作日内完成
4、对行政事业单位申请设立账户,5个工作日内完成
5、对申请利用外国政府贷款及国际金融组织贷款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文件
6、申请国家、省、市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5个工作日内完成上报文件
7、执法部门申请设立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3个工作日内拟出审核意见和呈报文件
8、对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办理,7个工作日内完成
9、对有关财政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举报案件,在120分钟内赶赴现场或责成、委托有关部门查处,并将处理结果及时反馈
10、对来电、来函等咨询事项,能明确答复的立即答复,需研究答复的须在3小时内回复
11、对区委、区政府等上级批办件,一律在规定和办理时限,提前办结
三、提供优质服务
服务对象来人、来电咨询有关问题、办理工作事项的,工作人员实行首问责任制,做到热情,主动第1页共2页虚心听取他们的意见,耐心、全面地予以解答
大力推行政务公开,积极实施网上政务公开
全局人员一律实行亮牌上岗
四、清正廉洁
做到“五不准”,即不准收受现金、有价证券及贵重物品;不准吃、拿、卡、要;不准借用预算单位公款和占用单位交通工具;不准利用职权购买低价物品和经商办企业或在企业兼职;不准借婚、丧、嫁、娶之机敛财
一旦发现将严肃处理,同时请社会各界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