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甲方:邹,男,19xx年4月13日出生,汉族,兰州有限责任公司职工,现住兰州市路号合同乙方:兰州大酒楼,地址兰州市路号
负责人:张,该酒楼经理
丙方:兰州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兰州市路号
法定代表人:刘,该公司董事长
二0XX年月日凌晨,兰州酒楼雇员肖、曾、王、曹与人斗殴误将在酒楼就餐的邹打伤,造成邹右眼永久性失明
事件发生后,肖等四人潜逃至今下落不明
经人民调解委员会主持调解,甲乙丙三方就邹伤害赔偿事宜达成以下协议条款:一、就甲方被误伤致残一事,合同乙方认为除直接肇事者外,自身也有一定责任,并愿就甲方受伤致残一事予以赔偿
二、合同乙方的赔偿金额总数为人民币贰拾壹万伍仟元整,主要为医疗费、伤残赔偿金及被抚养人生活费等
考虑到合同乙方的具体情况,甲方愿放弃其它赔偿要求
三、合同乙方付款方式为:全部现金付款
本协议生效后,六月底以前向甲方交付现金万元,其中五天内先付万元(含以前已交付部分),余下万元六月底前付清
七月日前付万元,八月日前付万元,九月日前付完最后万元
逾期未付,合同乙方应第1页承担未付部分的违约金每日千分之一
四、丙方作为合同乙方的物业管理单位自愿担保本协议的执行
五、合同乙方赔偿后,甲方将不再就此事提起诉讼
若合同乙方违约,则甲方有权提起诉讼
六、合同乙方及担保人有权追究本案几名肇事者的民事责任
但合同乙方是否追究,不影响本协议执行
七、本协议经甲方签字,乙、丙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丙三方及人民调解委员会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合同乙方(盖章)丙方(盖章)调解员(签字)人民调解委员会(盖章)20xx年X月X日经济纠纷和解协议书甲方:xxxx置业有限公司地址:xx市xx北路xx号乙方:北京xx工程管理有限公司xx分公司法定地址:xx市xx路xx号xx大厦xx室甲方开发建设大上海xx塑业物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