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5
11•【字号】渭政办发〔2015〕171号•【施行日期】2015
1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监测正文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渭政办发〔2015〕17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渭南高新区、经开区、卤阳湖、华山景区管委会:《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15年11月11日渭南市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试行)为切实加强全市环境保护工作,创新环境管理机制,加快解决影响科学发展和损害群众健康的突出环境问题,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为了切实落实《渭南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开展网格化监管工作的通知》(渭政办发〔2014〕177号)精神,根据中省要求,借鉴外地先进经验,制定环境网格化监管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为指导,以提高环境质量为核心,以建设美丽渭南为目标,以更加有力的措施、更加务实的工作,扎实推进环境网格化监管
建立“街巷定界、无缝衔接、全面覆盖”的管理模式和“横向到边、纵向到底、不留死角、不留空白”的监管体系,构建“职责明晰、发现及时、处置迅速、监管有力”的现代化管理新格局,确保环境监管工作取得成效,推进全市环境质量持续改善
二、基本原则渭南市依托智慧环保建立环境网格化监管平台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条块结合、上下联动”的原则,建立以县(市、区)环保及相关部门、镇(街办)、村(社区)为主的三级环境网格管理体制,实现环境监管常态化、信息化
(一)政府领导,部门实施
各县(市、区)政府、管委会对辖区环境保护工作负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