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省应急体系建设情况的调研报告一、全省应急体系建设现状一是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形成
全省共制定省、市州、县市区、乡镇(街道)、村(社区)、企业、学校等各级各类应急预案21万余件,此外还制定了《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办法》等多个指导性文件,组织开展应急演练1
6万次,更新修订预案1
2万余件,基本形成“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辐射到点”的应急预案体系,基本实现预案管理的动态化、科学化和规范化
二是应急管理体制基本建立
全省县级以上政府均成立了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
省政府及省直相关部门成立了35个专项应急领导机构和54个专业应急指挥机构;14个市州、90%的省直单位、90%的县市区均成立了应急管理办事机构或明确了承担应急管理工作职能的处室,部分乡镇(街道)明确了应急管理工作人员
三是应急管理机制逐步健全
建立了全省政府内网信息直报系统,招募专(兼)职信息员3万余名,信息报送日趋规范
地震、气象灾害、森林火灾等监测预警系统进一步完善,同时在72个地质灾害多发县市区建立了地质灾害预警系统以及危险隐患点(源)台账和数据库
各级各部门总体上能够协调配合,应急联动机制基本形成
积极参与泛珠三角九省和中部六省应急管理合作,应急区域合作加强
四是应急政策法规逐步完善
制定应急管理地方性法规4部、地方政府规章2部、规范性文件30多件,省直有关部门和市州下发相关文件90多件,全省应急管理工作逐步走向法制化、规范化
五是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得到加强
应急救援队伍建设积极推进,各级政府依托公安消防部队组建了综合应急救援队伍,建立各级各类专业应急救援队伍4700余支、10余万人,非专业应急救援队伍1
3万余支、近20万人
应急平台体系基本形成,省政府应急平台投入使用,市州和省直部门应急平台建设稳步推进,各应急平台之间互联互通、资源共享步伐加快
应急物资准备逐步加强,建设各类应急物资储备库258个,确定应急生产能力储备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