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推进扩权强镇工作意见根据县委、县政府印发的《关于推进扩权强镇的实施意见(试行)》要求,现就推进乡确权强镇工作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及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省、市、县全委扩大会议精神,紧紧抓住扩权强镇这一机遇,承接好上级各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和人事建议统筹权,全面建立人事权、财权与事权相匹配,权责利相一致的管理机制
二、目标任务通过接管上级各部门依法下放的行政审批、行政执法权、行政管理权和人事建议统筹权,进一步促进经济的发展,激发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提升广大群众的法治意识,全面打造便民高效的服务型、法治型政府,为全面推进“绿色生态、和谐幸福、文明开放”新建设奠定坚实的人、财、物基础
三、工作措施(一)强化人事管理财政所、林业工作站、民政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业服务中心、人口和计划生育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的人财物(含组织关系、人员编制、工资关系)由乡党委、政府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对口县直职能部门指导
县直部门在乡设置的派驻机构:公安派出所、司法所、国土所,其党组织关系由乡管理
乡安排部署中心工作或重大临时性任务时,派驻机构服从乡党委、政府的指挥调度
派出所长、综治办专职副主任、司法所长列席乡党政班子会议
乡党委、政府负责对内设机构及下属单位股级职务的任免按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先审核、后任免、再备案的办法,行政岗位职务任免报县委组织部审核、备案,事业岗位职务任免报县人社局审核、备案
对县派驻机构干部的任免、调整乡有建议权
县派驻机构干部年终考核由主管单位和乡党委、政府共第1页共3页同负责,考核等次的评定以乡为主,并提出书面建议,主管单位予以确认,对工作不力的,乡党委可以提出书面调整建议
(二)扎实承接好下放权限所有下放、委托到乡的行政审批事项,一律进入乡便民服务中心,公开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