协议编号号北斗综合服务系统服务协议北斗综合服务系统服务协议甲方:乙方:甲乙双方本着诚信、互惠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北斗运输信息客理平台和监控软件技术和报务的有关合作事项达成如下协议:一、双方资格乙方,甲方必须具备企业法人或个体工商户从事经营的相关合法证照
二、服务细则1、乙方提供《北斗智能道路运输监控系统》监控软件,并提供产品合格证书和保修卡
2、乙方根据甲方的监控需要为甲方建立道路运输北斗运输管理平台,甲方具有使用权
3、乙方为甲方提供北斗智能道路运输监控系统的软件安装、培训、升级和维护服务,甲方如需其它特殊功能开发由双方另行协商
4、乙方为甲方建立的平台可管管、调度所属车辆;添加、修改、删除车辆;添加、修改其身及其下属公司帐户
5、乙方提供的上述监控管理软件全部知识产权属乙方,在上述软件的基础上升级、新开发所形成的知识产权仍属于乙方所有
6、北斗监控平如服务功能:(1)定位、跟踪服务能定位车俩位置,并根据需要实时监控车辆运行,车载终端发送的位置信息应具有实时性,发送内容包括经度、伟度、时间和速度等
(2)超速报警及统计服务车辆速度超过设置的最高速度时,平台能主动报警,由乙方进行相应设置且车辆报警数据能分时间段汇总统计和打印
(3)平台和车载终端的通迅服务(需要车载终端苏能配置支持)
若车载终端配置显示屏,则车载终端可以合同号平台发送固定短信息,平台可以向车载终端发送短信息;(4)车辆运行历史轨迹回放中心保留二个月的数据,可查询车辆运行的二个月的历史轨迹信息,在地图上重现其运行过程,并可打印轨迹
(如需更长时间的数据,可提前书面申请,在省级管理中心平台刻录数据中提取)(5)保险及维修保养提醒提供车辆保险及维修保养情况管理,按指定的时间提前对保险及大修、二级维护快到期车辆做报警提示
(6)档案管理和车辆串线查询
(7)报警数据统计、分时段汇总统计和打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