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教务处制2011年11月1目录1、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
……32、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科毕业生毕业论文工作进程表…………………
…53、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科生毕业论文撰写暂行条例………………
………74、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关于规范毕业论文答辩工作的规定……………
…112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ChengduInstituteSichuanInternationalStudiesUniversity四川外语学院成都学院本科毕业论文工作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为规范本科毕业论文工作,加强实践教学环节,保证论文质量,实现我院人才培养目标,根据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毕业论文工作实行教务处和教学系二级管理,各系应根据学院教务处关于论文工作的要求,组织本系论文撰写、指导、评阅和答辩工作
第三条各系应成立以系主任牵头的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负责本系论文撰写及指导的具体工作
第四条各系应遴选责任心强、工作认真负责、教学科研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指导工作,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
第五条各系应对指导教师进行培训,学习本院论文工作条例、写作规范等文件,交流指导经验
第六条各系应在第七学期结束前一个月向学生公布指导教师名单,组织指导教师与学生见面,各系可根据学生选题和教师特长等统一安排指导教师
第七条指导教师职责:1、指导学生选题,对学生提出撰写论文的明确要求
2、介绍参考书目;指导学生书写开题报告、拟订并审查论文写作提纲及论文工作日程安排
3、定期检查学生论文进展情况
对学生论文指导一般不少于4次,并要有3较详细的指导记录,每次指导的具体情况须及时记录在任务书的相应栏目,并由指导教师和学生签字
在指导过程中重视教书育人,培养学生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勇于创新的精神
4、对所指导的论文提出评阅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