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路管理局路桥工程处行政议事规则(议事规则参考素材)公路管理局路桥工程处行政议事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工作作风、理顺工作关系、规范工作程序、发扬民主,保证会议质量,提高工作效率和决策水平,特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工程处行政议事主要通过处务会议、处长办公会议和专题业务会议三种形式进行
第二章职能范围第三条处务会由处长主持,综合办组织、处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可扩大到机关管理人员、项目部主要负责人
工程处处长因事外出,如遇紧急情况由主持工作的副处长主持召开处务会,但会后须及时将会议形成决议及时向处长汇报
其主要职能是:(一)传达上级的重大方针,政策与文件、会议精神,并制定工程处相应的贯彻与落实措施
(二)讨论审议工程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设备购置(报废)计划、招投标、工程处半年、年终总结等方面的重大行政问题
(三)讨论审定工程项目部的组建、工程预(决、结)算车机核算、规章制度、目标责任书、合同的审定等事宜
(四)审议或决定工程处经营管理方面的重大决策、管理制度和向管理局等上级部门上报的报告和请示
(五)讨论决定工程施工管理过程中质量、安全、进度、效益等方面的奖惩,行政违纪、失职行为的处理
(六)讨论评价各部门、项目部工作业绩,并决定奖罚
(七)讨论决定奖金分配、福利发放等方面的问题
(八)讨论推荐各部门负责人的候选人员
第1页共4页(九)讨论研究各部门、项目部报请工程处协调解决或决策的重大事项
(十)讨论总结工程处近期各项工作进展情况,并决定重要的工作部署;讨论制定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的执行措施
(十一)其他需要处务会研究确定的事项
第四条处长办公会由处长提议召集,办公室组织,工程处相关领导、部门负责人参加
主要职能是:(一)根据管理局有关工作安排,决定、研究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
(二)讨论和决定工程处日常工作中需要研究解决的事项
(三)研究工程处各部门、项目部报请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