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府办防雨防台意见入夏以来,我国南方部分地区出现了大范围强降雨天气,洪涝、崩塌、滑坡、泥石流等灾害频发,造成了严重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国务院于8月14日召开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省办公厅发出《关于贯彻落实全国进一步防御洪水地质灾害紧急电视电话会议部署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26号)和《关于进一步落实各级政府领导值班带班制度等工作的通知》(政办发明电〔〕127号),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发出《关于传达贯彻温家宝总理重要批示精神的紧急通知》(汛电〔〕65号),要求各地切实做好强降雨和汛期灾害防范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目前我市已进入台风多发期,为切实贯彻落实好国家、省、市、区领导的重要指示精神,做好当前我区防御台风暴雨洪水和地质灾害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有关《通知》精神,并结合我区实际,特提出如下贯彻意见: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要增强防范在先、未雨绸缪的安全意识,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牢固树立防大汛、抗大灾的思想,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领导,认真落实预警到镇(街)、预案到村(居)的防汛预案,全面落实防汛责任制,对各项防御工作进行再部署、再检查、再落实
同时,要坚持24小时值班,带班领导、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密切注视最新动态,保持通信畅通,确保上级指令及有关信息及时传输
遇有灾情、险情,及时处置并上报
二、科学调度,确保安全各镇(街、场)、各有关部门特别是水利部门要加强对病险水库、重点海堤、重点流域、排洪水闸等水利设施和在建水利工程的安全检查,并积极采取措施,及时排除各类隐患和险情
要科学调度水库库容,加强统一指挥,确保水库安全
要按照预案要求,认真落实好专业抢险队伍,备足防汛各项抢险物资,确保及时发现和有效控制险情
要加强与驻军部队联系,及时通报防汛情况,充分发挥驻军部队在防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