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及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三重一大”制度,是指企业的重大决策事项、重大项目安排、重要人事任免及大额度资金的使用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的制度
第二条“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必须遵循以下原则:(一)凡涉及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运作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定(二)坚持依法决策,遵循国家法律法规、党内规章制度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保证各项决策合法合规
(三)坚持民主决策,领导班子成员要正确处理好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中指导下的民主与民主基础上的集中相结合,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要求进行决策,保证权力正确行使
(四)坚持科学决策,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重点强化决策的调研、论证、程序、执行、监督等关键环节,有效防范决策风险,增强决策科学性,避免决策失误
(五)坚持规范决策,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按照议事规则和各自职责、权限进行决策
第二章“三重一大”事项的主要内容第三条重大决策事项主要包括:(一)企业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上级重要决策、重要工作部署、重要指示的意见和措施
(二)企业发展方向、发展战略、经营方针、中长期发展规划等重大战略管理事项
(三)企业年度经营计划、工作报告、财务计划、预算、决算等重大经营管理事项
(四)企业改制、兼并、重组、破产或者变更、投资参股、国有产权转让等重大资本运营管理事项
(五)企业资产损失核销、资产处置(资产出售、出借、第1页共7页出租、顶账等)、国有产权变动、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缴纳国家税费等重大资产(产权)管理事项
(六)企业绩效考核、薪酬分配、福利待遇、招工减员、“五险一金”缴纳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
(七)企业员工年度考核及奖惩的有关事宜
(八)企业重大安全、质量等事故及突发性事件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