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报告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切实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于今年5月至6月,在全市开展了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情况的调研活动,对三县二区三个产业女职工25人以上的60家企业中进行了问卷调查,并多次召开了企业、工会和女职工座谈会
本次调查涉及制造业,轻纺业,化工、建材和交通运输等9个行业
其中以轻纺业和制造业为主,分别占比38
被调查企业中,以私营(民营)企业为重点,所在比例为65%,其他还有国有企业(含国有控股企业)占10%,港澳台商投资企业占10%,外商投资企业占8
3%,混合所有制企业占1
7%,其他企业占5%
按企业经济特点分,劳动密集型企业占了大多数,为54
9%,60企业中,共有职工32451人,其中,女职工15937人,占49
根据本次调查数据,现将当前企业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情况、存在的问题、产生问题的原因和相关建议报告如下:一、当前女职工劳动权益保护的基本情况近年来,随着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完善,国家劳动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在创建劳动关系和谐企业,建立诚信企业评价体系等有效载体的引导下,我市企业的社会责任意识有了增强,通过签订和完善女职工劳动保护专项集体合同等形式,维护女职工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
全市已签订女职工权益保护专项集体合同5393份,覆盖企业7678家,签订率达到96
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企业女职工同工同酬、休息休假、职业技能培训等权益得到了落实
一是订立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签订率逐年提高
60个问卷企业女职工签订劳动合同达到了100%
3%的企业签订3年以上;62
9%的企业签订1—3年
二是保证休息休假时间
大部分企业女职工的劳动时间符合《劳动法》规定
被调查企业中,21
7%的企业女职工平均每周工作时间在40小时及以下;61
7%的企业在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