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规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于年月_日在北海市签订了合作经营北海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合同,特制订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的名称:
第三条公司的住所:
第四条股东的名称、法定地址:甲方:有限公司,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
乙方:有限公司,注册国家:,法定地址:,法定代表人:,国籍: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条公司为中国企业法人,受中国法律管辖和保护
公司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接受政府和社会公众的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第七条公司的宗旨:
第八条公司的经营范围:
(以上经营范围以公司登记机关核定为准)第三章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第九条公司的投资总额为万美元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万美元
第十条股东的认缴出资额、出资方式甲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XX%,全部为货币出资
乙方:认缴出资额为万美元,占注册资本XX%,其中货币出资万美元,实物出资万美元
第十一条出资时间
合作各方认缴的注册资本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分2期缴付
首次出资额万美元,其中甲方出资万美元,乙方出资万美元,占各自认缴注册资本的20%,并应当在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三个月内缴足,其余注册资本在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
第十二条合作各方缴付出资额后,经公司聘请在中国注册的会计师验资,出具验资报告后,由公司据以发给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合作一方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权的,须经合作他方同意,并报审批机关批准,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一方转让时,他方有优先购买权
第四章公司的机构及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