旧石器分类探讨2009-09-2817:11:11|分类:旧石器考古|标签:|字号大中小订阅发表在王幼平、何嘉宁和黄蕴平编:《考古学研究》(七),北京:科学出版社
2008,31-43页摘要:分类是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基础
分类应该遵循形式逻辑划分的原则
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分类需要正确观念的支撑
关键词:旧石器分类;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张森水在西侯度遗址的再研究中提出“在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中加强基础研究的必要性”
不久以前,李炎贤(2004)在最后发表的文章中进一步指出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基础知识和基础研究不足”现象
“基础研究”实际上是研究的基础,即研究的基本功底,不仅需要掌握“基础知识”和研究方法,还需要具备足够的田野工作能力
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具有较多的自然科学属性,其研究基础,除了专业学识外,还包括大量有关的科学知识,甚至还可以包括语文的历练和品德的修养等
在中国旧石器时代考古领域,存在“基础知识和基础研究不足”的现象虽然有过去这样或那样的客观原因,但它频频出现在国家级学术机构的所谓最高研究层面,不仅十分遗憾,而且很耐人寻味,也非常值得深思
分类是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基础,是旧石器材料处理必不可少的重要研究手段,分类的科学性与研究报告的质量密切相关
因此,旧石器时代考古研究的分类树立正确的逻辑思维非常重要,很有必要
一、分类的基本原则分类,形式逻辑上称之为划分,即一个概念的全部对象按照一定标准区分为若干小群或小类以揭示概念外延,该划分的类称之母项,若干小群或小类称之为子项,子项的分子必然是母项的分子
划分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姜全吉,1998):(1)每次划分根据必须同一
每次划分根据只许有一个,不得有双层标准
(2)划分后各子项外延之和须等于母项
实际分类中有的子项常常缺失
(3)同一层面划分的子项互不相容
(4)划分应当按层次逐级进行,不能越级,层次必须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