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理工大学本科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长理工大教〔2008〕52号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全面提高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本规定
一、毕业设计(论文)目的与要求毕业设计(论文)教学目的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的基础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得到从事实际工作所必需的基本训练和进行科学研究工作的初步能力
这些能力包括: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综合运用各种知识、技能、工具的能力,撰写工程或科研等可行性报告、论文以及进行工程设计的能力,团队协作和人际交往的能力,创新能力等
二、组织与管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在主管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院、系(室)三级管理
(一)教务处的职责1.教务处在主管校长的领导下,宏观管理、组织、指导、协调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2.制订和修订学校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章制度
3.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计划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教学过程检查、评估和总结
5.组织评选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并汇编成册,开展经验交流和推广等活动
6.负责年度毕业设计(论文)经费的分配与管理
7.负责组织毕业设计(论文)校外评审,并根据评审意见对质量低劣的毕业设计(论文)责任人予以责任追究
(二)学院职责各院成立以主管教学工作负责人为组长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领导小组,贯彻执行学校有关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管理规定,结合本院专业培养目标和特点,制订实施细则
1.审查参加毕业设计(论文)学生资格
并将审查结果及学生名单报教务处备案
2.制订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具体计划,布置毕业设计(论文)工作任务,选配毕业设计(论文)指导教师
3.组织毕业设计(论文)审题、选题并报学校备案
4.组织毕业设计(论文)过程检查与毕业设计(论文)质量评估工作
5.组织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和成绩审定
6.负责评选、推荐校级优秀毕业设计(论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