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级机关创建文明机关实施意见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区级机关作风建设,增强机关服务发展、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能力,促进我区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区委意见,经区文明委同意,决定在区级机关中开展文明机关创建活动
具体意见如下: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及十六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区委第九次党代会提出的各项任务,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中心工作,以“创文明机关,创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创建活动为载体,以落实先进性教育整改提高各项要求为抓手,大力推进机关作风建设
通过深入开展“双创双让”文明机关创建评选活动,在区机关形成一批务实高效、清正廉洁、勤政为民、人民满意的文明机关,为构建和谐雨花,建设花园式现代化工业XX县区作出新的贡献
二、创建主题创文明机关,创优质服务,让群众满意,让组织放心
三、创建对象列入文明机关创建范围的是:区委各部门,区政府各部门,区人大、政协机关,区法院、检察院、区总工会、团区委、妇联,市垂直管理部门局机关
四、实施办法1、建立创建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建立由区文明办、区机关工委、区委办、政府办、组织部、区纪委、区人事局、财政局、发改局、安监局组成的创建工作联系会议制度
定期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总体规划,布置落实各阶段任务,抓好督促检查和薄弱环节的整改等
联系会议由区委分管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
下设创建活动办公室,成员由区文明办及机关工委相关人员组成
各创建机关要建立相应的创建活动领导小组,明确一把手为第一责任人,同时配备专兼职干部,抓好创建工作的日常管理
2、建立公开、公正、公平选评制度
文明机关的创建评选,第1页共3页要严格掌握标准,推行竞争机制,坚持好中选优,按照自愿申报和组织推荐、社会推荐相结合,主管部门考核和群众评议、舆论监督相结合,日常考核和综合检查相结合,明查和暗查相结合以及条块结合的原则,逐级申报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