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1)为加快推进我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根据国家住房城乡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在全国地级及以上城市全面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建城〔20xx〕x号)、《x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通知》(皖政办秘〔20xx〕x号)、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等九部门《x省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建督〔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暂行办法》(x政办〔20xx〕x号)、《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实施方案》(x政办秘〔20xx〕x号)等要求,结合x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目标任务20xx年,城区x个小区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小区。全县公共机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和车站、体育、文化场馆、宾馆、饭店、超市、农贸市场、景区景点等窗口单位、公共场所)推广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农村“生态美超市”乡镇覆盖率达到x%基础上并向美丽乡村延伸。20xx年,城区公共机构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2022年,城区至少x个社区建成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非公共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力争实现全覆盖。二、分类标准城区生活垃圾分类普遍实行四分法:可回收物、有害垃圾餐厨垃圾(易腐垃圾)、其他垃圾。居民居住区以及党政机关、团体、学校、企事业单位、农贸市场、商业综合体、车站等一般实行四分法,广场、公园、城市干道、体育场馆等公共区域可根据垃圾产生实际情况实行除餐厨垃圾(易腐垃圾)之外的三分法。立足实际,农村按“生态美超市”要求实行生活垃圾分类。三、职责分工县住建局(城管执法局):负责制定生活垃圾分类配套制度,指导、监督、考核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有关部门对不规范投放、收集、运输、处理行为的惩罚。县委宣传部:负责指导、协调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工作。县机关事务中心:负责督促落实党政机关、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科技商务经信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工作,构建将可回收物纳入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实现再生资源回收系统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两网融合”。督促工业企业开展垃圾分类,在消费品生产领域反对过度包装、倡行适度包装。县生态环境分局:指导有害垃圾的规范处置,加大对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的监管,督促有害垃圾集中收集单位委托具有相应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企业进行无害化处理。县文明办: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开展情况纳入文明单位、文明校园、文明社区等群众性创建活动的考评内容和城市文明创建督查内容;指导协调驻黟单位、相关志愿者组织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发改委: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全县国民经济发展规划,并负责相关设施建设项目的审批核准。县教育局: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中小学、幼儿园的教学内容并进行宣传教育,负责学校等教育系统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委统战部:指导促进宗教团体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宗教界和信教群众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积极作用;对全县宗教活动场所有重点地进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引导和管理。县民政局:负责本系统及养老机构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退役军人局:负责协调驻黟部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房地产事务中心:负责物管小区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财政局:负责落实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经费资金保障。县新保中心牵头落实农村“生态美超市”。县交通运输局:负责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督促公交场站、客运场站等公共场所和公交车、出租车等公共交通工具的经营者和管理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卫健委:负责医疗机构等本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县市场监管局:负责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农贸市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县文化旅游体育局:负责推进旅游行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指导酒店、宾馆、饭店、文化和娱乐场所与旅游景区开展垃圾分类工作,并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星级酒店、绿色酒店和星级旅游景区评比的内容之一。县司法局:负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相关制度的合法性审查。县数据资源局:负责指导协调智慧环卫系统建设和生活垃圾分类数据共享平台建设。县总工会、团县委、县妇联:负责组织发动环保志愿者和社会各阶层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知识宣传。各乡镇、公共机构: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