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会全称为南京大学学生社团联合会,以下简称社联会
它是在校党委领导和校团委指导下的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的学生群众组织
第二条社联会的宗旨是贯彻党的教育方针、以积极、健康的内容和活泼多样的形式,通过多层面组织引导学生社团活动,进行能力培养,提高大学生思想觉悟,增强大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三条社联会以“监督、管理、服务、引导”为准则,管理和指导全校在册学生社团的活动,促进学生社团在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的基础上,开展丰富多彩的课余活动,保证我校学生社团能够健康、有序的发展
第二章会员的权利和义务第四条所有南京大学在册学生社团均为社联会会员单位
第五条会员的权利(一)会员有参加社联会活动的权利
(二)会员对社联会及其他各社团的工作有建议、监督和检举的权利
(三)会员对社联会的工作有参加讨论的权利
(四)会员单位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五)会员在社联会章程内有自主举行活动、管理本社团内部事务的权利
第六条会员的义务(一)会员有遵守社联会章程及决议、配合社联会工作的义务
(二)会员有遵守《南京大学社团活动管理条例》执行社团日常管理的义务
(三)会员有确保其开展活动内容健康向上,确保活动参与者人身安全的义务
(四)会员之间要搞好团结、互相帮助、互相学习、取长补短,在共同提高的基础上展开竞赛
任何会员都有维护社联会及各学生社团集体荣誉的义务
第三章社联会职责第七条社联会负责审核批准学生社团成立、注销,办理学生社团年审、注册手续
第八条社联会负责指导和管理各在册学生社团,引导各学生社团积极开展健康丰富的社团活动,促进学生社团有序发展
第九条社联会为学校各在册学生社团开展活动提供场地、宣传等资源的服务并为各学生社团尽力争取各方资金支持
第十条社联会负责对学校各在册社团的所有活动进行考察、备案
第十一条社联会每年逐次组织对各在册学生社团进行总结评比,对成绩突出的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