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管理规范前言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基础设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城市文明形象的窗口
随着现代化建设的快速发展和市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公共厕所作为城市基础设施为公众生活服务的作用越来越突出
为了加强对本市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的规范化和制度化管理,提升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水平,切实落实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长效机制,为市民和游客提供良好舒适的如厕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编制的内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编写格式按照GB/T1
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与编写规则》的要求
本规范由宁波市城市管理局提出并归口
本规范主要起草单位:宁波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处
本规范主要起草人:宁波市城市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管理规范1、范围本规范规定了宁波市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的星级分类与通用要求、公共厕所管理、标识标牌、公共厕所保洁、监督评价
本规范适用于宁波区公共厕所的保洁与服务,县(市)公共厕所与社会公厕的保洁与服务可参照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本标准的条文
本标准出版时,所示版本均为有效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服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0001
1-2006《标志用公共信息图形符号》GB/T17217-1998《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CJJ14-2005《城市公共厕所设计标准》DB3301/T74-2011《杭州市公共厕所保洁与服务规范》DB31/T525-2011《上海市公共厕所保洁质量和服务要求》《北京市城市公厕服务管理标准》《宁波市星级公厕评定标准》《宁波市公共厕所标识标牌系统设置导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1独立式公共厕所不依附于